水利部督查组对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6月23日至26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吴浩云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对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黄建波副厅长陪同参加现场核查和座谈,并与督查组交换了意见。
督查组采取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抽查了漳浦县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漳平市201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黄土墘、官田溪、草塘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以及“南平至龙岩铁路扩建工程”及“三明沙县机场”两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工程措施落实情况等;检查了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复核了我省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最后,督查组从组织领导及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及执行、前期工作、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对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座谈会上,黄建波副厅长就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执行情况和督查组交换了意见。他指出,我省按照部里有关要求,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一是省领导高位推动,调动地方领导积极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顺利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按照《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加大监督执法,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三是创新治理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调动各种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四是强化工作督查,厅里成立推进工作小组,领导层层推进,实行一月一督导,现场协调,全程跟踪,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督查组认为,福建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实施机制健全灵活,工程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吴浩云副局长代表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要严格把好实施方案设计和审查关口;二是全面把握好今年各项重点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对已完工项目组织验收;三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执法部门协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众水保意识。
(水土保持处、省水土保持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