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让民生水利工程长久惠民
福建泉州市为管好、用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机制,近年来逐步形成了一套成熟完善、科学合理的管护长效机制,有效改善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 “重建轻管”和 “三无”(无机制、无人员、无资金)情况。
定机制
水利工程良性管护机制的建立,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资金暂行规定》,在建立工程管理体制、工程管护模式、工程运行机制、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工程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要求。
安溪、永春、德化、惠安、泉港等县(区)政府陆续配套出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细则》《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永春县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中,在实施方案、确权颁证、抵押贷款以及建管一体化等方面,出台了大量有价值、有操作空间、有推广经验的政策和办法。
明责任
明确管护对象和管护主体,让责任落实到位,是杜绝“无人管”的重要前提。 泉州市筛选出133个“五小水利”工程较多、灌溉面积较多的乡镇,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测绘调查,摸清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家底,掌握工程主要特征参数,建立农村水利工程分布图及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编制维修养护定额、工程建后管护细则和开发建设管护信息平台。市级财政投入465.5万元,县级财政共投入465.5万元。<BR&NBSP; />
作为全国的管护试点县,永春县大力推进确权颁证工作,在颁布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上,明确登记工程权利人和他们依法享有相应水利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同时规定了权利人应当承担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义务,以及保证工程安全和水质达标等责任。
德化县是福建省的管护试点县,在明确管护对象基础上,全面落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人员,与管护人员签订协议并登记造册,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每一条渠道、每一座水坝、每一座蓄水池,并在水利工程分布图上明确标示每条渠道的管护人员名字和联系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筹经费
根据《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规定》,每年通过市级财政补助、县级自筹资金等方式,全面落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
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每年需要6702万元。2015年已落实管护资金355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管护资金补助预算1500万元、县级资金2057万元,专项用于小农水、农饮工程、小型水库等工程的管护。
永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春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及抵押贷款暂行规定》,率先在全省推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融水贷”等抵押贷款工作。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变身”为可以盘活的资产,可以有效推动民间资本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投资,激发权利人更好地管护农村小型水利设施。
另一方面,泉州市积极探索开展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通过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德化、安溪等县已有8个乡镇确定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净水、消毒设备的运行管理;南安、泉港等有3个乡镇农村河塘的日常运行管理交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
根据《泉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资金暂行规定》,市、县两级政府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专项管护资金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工程管护年度绩效考核档次发放。
建队伍
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专项工程管护队伍和用水户协会“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实现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的重要保障。
泉州市全力推进乡镇水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共设置各类基层水利服务机构154个,核定基层水利专项编制271名,落实村级农民水利技术员1942名,聘请专兼职小型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2100多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人员1600多人。
与此同时,用水户协会不断发展壮大。一方面,村级用水户协会在水利工作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现农村水利和农民的“零距离”接触,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建后管护工作进入市场化发展。永春县岵山镇将全镇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捆绑为一个项目,委托华春顺水利工程维护中心统一运行管理,对人员、资金、制度等进行市场化管理,通过考核按季度拨付管护承包款,并适当拨付考核优秀的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