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间借贷“四大案”揭秘 涉案金额最多10亿元
东南网8月30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涉案金额最少1亿多元,最多10亿元,借款年利率有83%的,还有高达182.5%。
昨日下午,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间借贷四件大案。
这四个案件,全是厦门轰动一时的大案。其中,既有赖月香、李宝华、郭闽英等知名女企业家的“跑路案”,也有金同成公司合同诈骗上亿元一案,该公司还涉及331件民间借贷案,涉案金额8.2亿元。
近几年,民间借贷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诉讼标的总额,以及二者的增长速度上,都明显高于金融借贷。据统计,2010年至2013年,厦门两级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548件,结案标的137.9亿元。从民间借贷案的案件数量看,2013年比2010年增加近两倍,从结案标的金额看,2013年度比2010年度增加了五倍多。
法官说,在民间借贷领域,涉嫌犯罪现象严重,涉及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的案件频发,此类案件数额巨大,人数众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极易引发社会群体事件。
法官还分析说,由于民间借贷利率一直没有纳入官方监管的范围,由此滋生出官民利率双轨,也由此催生了民间放贷人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金同成:民间借贷331件涉案金额8.2亿
昨天的发布会上,法官首先介绍了金同成实业公司、新时代来雅百货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滕合同诈骗案。
据悉,王滕及其控制的公司借款时,采用欺骗手段,故意隐瞒其负债累累没有偿还能力的事实,并通过郭某以福建中科智公司的名义提供“担保”,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填补经营亏空。
在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王滕以每月支付给出借人2%至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条件“吸金”。其中,金同成实业公司骗取10177.25万元、新时代来雅百货公司骗取2198.98万元,共骗取12376.23万元。据统计,涉及金同成公司的民间借贷案件331件,涉案金额约8.2亿元。
厦门中院最终判决认定,厦门金同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厦门新时代来雅百货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王滕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赖月香:吸金10亿元 玩“人间蒸发”
法官同时还介绍了卷款10亿元跑路的“高利贷女王”赖月香。来自福建农村的赖月香1977年10月出生,逃亡前是厦门三明商会副会长。2011年时,赖月香携款潜逃。
赖月香吸金模式,是以个人名义高息借款,用自己的担保公司作保,然后将借来的钱用于放高利贷。
据法院介绍,赖月香及其控制的公司,向他人大量短期借款,有些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年利率甚至高达83%,产生大量债务无法清偿。目前,赖月香已经被检察机关以非法集资罪提起公诉。据统计,涉及赖月香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0件,金额10亿多元。
李宝华:疯狂的利率 最高一年182%
昨日,厦门中院法官揭开了“亿万富婆”李宝华的资金链断裂之谜。李宝华一案曾被称为福建省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
据法官介绍,李宝华等人与厦门明大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他人大量短期借款,借款合同中约定高额利息,有些借款合同的年利率高达182.5%,远远超过法律保护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上限。
李宝华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还继续大量借贷,目前,已经被检察机关以非法集资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其中,涉及李宝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6件,金额约1.5亿元。
郭闽英:卖“空中楼阁”卷走上亿元
开发商郭闽英,以出售本不存在的“空中楼阁”为由,卷走上亿元钱款后跑路。此前,导报曾独家报道过“联盟1号”卷款事件。
昨日,法官也介绍了郭闽英案幕后情况。原来,郭闽英与厦门聚畅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风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向他人大量高息融资,再转手放高利贷,谋取利差。由于郭闽英无法及时收回借款,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向上家偿还借款。据统计,涉及郭闽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9件,金额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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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抽贷太急抽垮民营企业?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昨日,在厦门中院举办的民间借贷问题座谈会上,一位中小企业主当场介绍自己陷入困境的亲身经历。
彭女士是厦门一家钢材交易市场的老板,最近,她因银行抽贷,资金链断裂,频频被告上法庭,债主不断闹上门,资产也被查封。截至2014年7月,她及其公司涉及案件46件,涉诉金额达3亿多元。
彭女士是福建人,数年前,她携款来福建投资钢材市场。刚开始,厦门的银行也很支持她,给她的钢材市场商户提供很高的银行授信,仅两家银行就授信4亿元。不过,银行贷款有个条件,商户贷款,彭女士的钢材交易市场管理公司要提供担保。
起初,生意兴旺,各方“皆大欢喜”,商户赚到钱,银行也赚到钱。好的时候,她的钢材市场一年贸易额高达20多亿元。但是,2012年6月整个钢贸行业行情不好,有一两家钢贸企业倒闭,银行开始担忧,提前收贷。
由于商户无法及时偿还贷款,彭女士自己四处借高利贷,筹钱先垫给银行。她本来以为,只要把钱先垫给银行,很快就可以再从银行贷款。但是,银行收到还款后,突然宣布不贷了,这一抽贷,彭女士和商户们撑不住了,资金链立即断裂。“不是我们不还钱,只是要给我们时间慢慢还,不能这么突然抽走上亿元资金。”彭女士说,对于借款企业,银行和相关部门都要“放水养鱼”,不能一下把水抽干了,鱼就全死了。
法官说,一方面是部分银行的抽贷、压贷行为加剧了企业资金链的紧张程度,进而造成其他债权银行风险上升。另一方面,部分企业涉足高息民间借贷,财务成本巨大,导致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一连串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法官建议
熟人高利贷尤其要警惕
针对频频发生的民间借贷跑路案,法官建议,社会公众最好寻求正规金融市场的产品作为投资对象,切忌贪求高额利润,尤其应防范熟人介绍的高息民间借贷。
法官也建议,应从立法上明确不法融资行为的监管机构及监管权限,解决监管依据缺失的困境,政府对民间融资行为的监管应当由被动变为主动,强化行政责任的预警机制,减少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发生。
对民间融资应当“疏而不堵”,审判中应明确民间融资入罪机制,对破坏正常民间融资的高利贷行为进行规制,将民间融资向合法方向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