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被逮捕

16.02.201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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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2月16日电 (袁羽)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正厅级)决定逮捕。

  今年2月1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栋梁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月2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栋梁开除党籍处分;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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