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维持死刑判决 宣判前林森浩聊死亡和人生的意义
08.01.2015 19:59
本文来源: 新华
今天上午,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从2013年4月案发走到今天,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复旦投毒案已经引发太多的思考、争论、联想、反思以及围观。但无疑,林森浩的一念之差,注定了酿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时至今日,谁都无法为两个家庭找到最好的出路。
今天上午,黄洋的母亲在亲友的陪伴下走进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入口 摄/法制晚报记者 吴海浪
林森浩的父亲走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悲痛地哭了起来 摄/法制晚报记者 吴海浪
林森浩庭审视频画面 摄/法制晚报记者 吴海浪
今天上午,复旦大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裁定需经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校方深夜发布官方微博,该校医学院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多次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校方遂请警方介入。4月16日,黄洋去世。
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
2013年11月27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2014年2月18日 一审宣判,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该案二审中,被告林森浩在陈述上诉理由时,坚持“愚人节开玩笑”的投毒理由,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和杀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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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5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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