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纪实
福建检察网4月28日讯(王汉忠 吴春雨)2010年以来,武平县检察院依托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2007---2009年度“文明接待室”称号的工作基础,继续按照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创建文明接待室的标准和要求,以“规范、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通过开展下访巡访、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积案化解专项活动等载体,充分发挥控申举报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文明“窗口”建设。在2010至2012的三年时间里,该院先后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先进集体等荣誉;该院的控申检察工作也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院建设考评中名列前茅,并被市院表彰为先进集体。2014年4月24日,武平县检察院被高检院正式授予全国检察机关2010-2012年度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控申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单位。为打造“亮丽”窗口,2009年武平县检察院利用新建办公楼的契机,专门规划建造了控申举报中心专用案件讨论室、咨询室、听证室、情绪疏导室等“硬件”设施,随后两年又加大投入扩建了40平方米的专用来访接待室,并进一步完善了举报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候谈访厅等“三室一厅”场所,安装了安检系统和监控系统;配置电脑、打印机,把信访件、台帐、统计报表输入微机管理,建立和完善刑事案件诉讼进程查询系统,以便来访人员查询;配置了信息查询机、检务公开触摸屏,公布权限职能、投诉指南、《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检察人员纪律等,增强执法透明度;在接待室配备应急药品、设立物品寄存处和残疾人绿色通道,配置沙发、饮水器、桌、椅、文件柜、排凳等设备,为来访群众提供整洁舒适的来访场所,打造文明舒适接待环境;同时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将院领导及控申接待人员情况、受案范围、每月案件办理情况等公开内容挂牌向社会公布,在院门户网站开通网上举报大厅,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开通QQ视频专线接访、安装“12309”举报专用自动录音电话等,通过完善各项专门设施,精心打造文明接待窗口。
健全管理机制 激发窗口效应
开展“文明接待室”的创建评比活动,是检察机关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武平县检察院坚持把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作为提升创建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扎实抓好,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 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坚持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专人专机(计算机)、加密管理,审评小组评审分流的管理机制,有效防止了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打击不力和案件线索随人员变动而流失情况的发生。通过制定实施《实名举报限期反馈》、《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开展《加强刑事和解,推进检调对接品牌工作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将关口前移至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加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工作,增加理解、减少误解、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涉检信访的发生。如去年4月10日的检察长接待日,城厢镇始通村民钟某某一家三人来院上访,反映其一家三人被本村的钟某平砍伤,对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钟某平不服,要求检察院撤销不捕决定。当检察长得知该案是因证据不足,经检委会讨论研究后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后,马上指示侦监科和控申科一起与当地政府、司法所联系,共同做好解释工作,当天下午控申科、侦监科人员与城厢镇司法所、派出所、律师、始通村委负责人一起到钟某某家中进行释法说理,耐心说明检察院不捕的原因,并对钟某平做好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调解工作,当日钟某平就交了5万元到派出所,先行支付钟某某一家的医药费。后又经多方多次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钟某某也表示相信检察机关,并出具谅解书,建议不再追究钟某平的刑事责任。让这起地基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几年来,该院立足实效,把举报宣传与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每年的6月下旬举报宣传周、“服务平安武平建设”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在县城、乡镇圩场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分发有关宣传材料,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还在每年的重要节假日、“两会”和县、乡、村换届选举等特殊时段开展社会矛盾集中排查活动,做到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及时化解。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释法说理,注重情绪疏导,对重点涉检信访案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办结期限,有针对性地采取稳控化解措施,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公信力,激发了窗口效应。
践行为民宗旨 铸造亲和窗口
践行为民宗旨,铸造亲和窗口是该院党组对控申工作的总体要求。该院倡导的“清茶暖语舒情怀,细心听诉解忧愁,耐心解答释疑惑,依法办理服人心,及时答复取信人”的接待工作理念和“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解决到位;对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诉求,做到调处到位;对无理诉求、过高诉求,做到疏导到位”的“三个到位”做法已创下20年未出现赴省进京涉检上访的好成绩。2010年,针对群众反映涉农问题的信访增多的情况,在该县岩前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举报宣传活动,激发群众纷纷举报,并根据举报,一举侦破了该镇国税分局副局长、会计和征管员等人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贪污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案件4件4人;2011年,该院又按照“检力下沉、拓宽渠道、方便群众”的思路,在该县桃溪镇设立了首个检察联络室,先后聘请了30名以各级人大代表为主的联络员,辐射周边三个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舆情收集和矛盾调处。2012年,控申接待室先后获得该院审查起诉的吴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二案被害人家属因对民事赔偿不满意,而有去省市上访的苗头倾向时,分管副检察长即刻组织举报中心人员和案件承办人主动下访,并会同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人员及检察联络员一道,对案件当事人双方代表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两案当事人签订赔偿谅解协议,及时平息了上访苗头,有效防范了矛盾激化,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里,该院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8件,举报中心自行初核举报线索46件;办理上级院、县人大等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1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2件;刑事救助15人,支付救助金额近3万元;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和县“政法五长”接待活动78次,接待来访群众82件102人,检察长阅批重要来信55件,对实名举报信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并在答复中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释法说理,注重情绪疏导,避免举报人变上访人,重复访、越级访大大减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如今,该院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文明“窗口”建设,着力推进“亲民检察”、“民生检察”、“和谐检察”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