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关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保障绿色出行

10.06.2016  09:35

  福州日报6月10日讯(记者 谢星星)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对加快城市交通模式转变,缓解交通拥堵、倡导绿色出行有着积极作用。民盟福州市委会在《关于加强我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建议》提案中,对我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要从增强建设紧迫感、加大宏观指导、严格落实各项治理举措等方面解决问题,市政协则开展市民盟集体提案点题协商座谈会,市公安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委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

   现状:慢行系统路权得不到保障

  记者了解到,据规划部门统计,福州市民平均出行距离是3公里,在自行车和步行的合理出行范围内,慢行出行比例很高,接近60%。在2003年,我市交通发展战略提出公交优先,鼓励发展慢行交通、适度控制小汽车发展等政策,但在实际实施中,往往重机动车,轻行人、非机动车,造成慢行系统路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民盟福州市委会在提案中指出,随着小汽车的发展,高峰期小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现象明显。同时大部分干道上的非机动车道在路口处、公交站台、出租车停靠点处,均合并到人行道骑行,使得自行车道连续性、舒适性得不到满足。

  步行系统以机动车道两旁人行道为主,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较多沿街范围被停车位占据,部分路段非机动车和人行道混行,人行道缺乏管理,人行过街设施缺乏必要的遮阳等,步行环境舒适度差。“占道施工管理粗放,随意占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现象层出不穷。”市政协委员刘福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