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方案

29.05.2014  12:06


  一个超过18个鼓浪屿面积的大“合作区”,将由厦门龙岩两地共建,选择在龙岩的龙雁新区。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省政府在《关于厦门龙岩加强山海协作共建经济区的批复》中,已原则同意《厦门龙岩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实施方案》。

  根据批复,合作区的GDP(生产总值),将由两市按5誜5的比例分享。

  值得注意的是,合作区力争打造福建山海协作典范的同时,对于厦门来说,发展空间不仅得以进一步拓展,也将使得“腹地”从本土延伸到了龙岩。

  省政府力挺厦龙合作区

  厦门龙岩共建山海协作经济区(下简称“合作区”)方案,有了最新进展。

  在厦门、龙岩有关方面上报《关于两市加强山海协作共建经济区的请示》后,省政府日前正式明确,共建合作区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山海协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原则同意。

  导报记者注意到,省政府在批复中,明确了十条意见,在力挺“合作区”的同时,也对厦门、龙岩两地的具体权责进行了一一明确。

  据悉,龙雁新区是龙岩市的省级经济开发区,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东北翼,距龙岩中心城区23公里,漳龙铁路、省道203线公路、双永高速公路贯穿全境。

  而按照此前披露的相关方案,经济区合作期限30年,规划控制面积为35平方公里,分三期进行。一期为龙雁新区雁石核心区3.44平方公里,2014年由厦门全资先行开发建设584亩启动区;二期、三期为白沙-苏坂工业区约32平方公里。

  合作区将“共建共管共享

  合作区在共建的同时,也将“共管共享”。

  根据批复,省政府同意依托现有龙雁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正处级规格的合作区管委会,隶属龙岩市管理,管委会人员组成由两市商定。

  批复也明确要求,龙岩市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合作区管委会更多经济审批管理权限。需要省级审批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支持合作区内的重大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

  对于成果,批复也做了明确规定。对合作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数据由两市按5誜5的比例分享。

  资金、政策将全面给力

  与此同时,合作区的财政收入,也将享受特殊政策。

  根据批复,合作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5年内,涉及省财政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给合作区管委会,专项用于合作区开发建设,同时支持设立国家金库合作区支库。而合作区入驻企业和项目,将同等享受省级财政各项工商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同时,省里将支持各类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合作区内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厦门银行等厦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合作区内设点,支持适时在合作区内单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合作区也将享有一系列扶持政策。享受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政策,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以及低丘缓坡试点、山海协作产业园区等相关扶持政策。

  记者观察

  山海协作厦门突破“”的又一路径

  厦门与龙岩的山海协作由来已久,两地党政高层历年互动良好。

  两地共饮九龙江水,在交通方面,龙厦铁路也为两地密切往来奠定了基础,而厦门和龙岩在经济上也有很强的互补性。为此,共建共管的合作区,自然也意在共享共赢。

  对于厦门来说,地域小是最大瓶颈,这不仅影响了一些厦门企业的扩张,也束缚了厦门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有了合作区,等于厦门有了新的腹地,进一步拓展了发展空间,也可以承接厦门的部分产业转移。”有关方面向导报记者分析,在招商上,也可采纳厂房在合作区、总部在厦门的模式,吸引大企业的竞争力可望加强。

  而对于龙岩来说,厦门的产业基础、管理经验、资金优势、招商选资等,都有助于当地经济的进一步提升,并进一步布局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大项目、好项目。

  (海峡导报记者 易福进/文 叶允平/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