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清零”需要三方发力

26.12.2019  16:13

  临近年关,农民工工资能否及时支付备受关注。近期,31省份纷纷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多措并举为农民工讨“血汗钱”。按照计划,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还剩下一个月,欠薪“清零”进入倒计时。(中国财经 2019年12月25日)

  农民增收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城务工,他们为建筑业、服务业和制造业等行业提供了劳务支持。他们秉承着农村人的吃苦耐劳、单纯热情等淳朴作风,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汗水和青春。然而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辛勤劳动未能及时获得劳动报酬,个别企业恶意拖欠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及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是对农民工劳动付出的肯定,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和谐文明社会的构建。开展“欠薪‘清零’”活动,让农民工能够按时、如数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多管齐下。

  树立“契约”意识,“清零”有理有据。当前,农民工由于自身思想水平不高,未能树立权利意识,与用工方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在发生薪资纠纷时往往处于无理无据的弱势地位。因而,加强对农民工“契约”意识,引导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健全法律法规,“清零”有法可依。当前,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于恶意欠薪的整治农民工欠薪的法律法规实在必行。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农民工获取自身劳动报酬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制造“清零”的法律效应,在全社会营造“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氛围。

  加大“违约”成本,打击震慑有力。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建设,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给予曝光并纳入失信档案,加强监督机制,欠薪无处可逃。加强劳动执法部门对于欠薪企业的监督力度,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加强农民工的“契约”意识,让他们拿回自己的劳动所得,让他们感受城市发展的速度和温暖;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清零”建立牢固根基;加大用工企业的“违约”成本,让他们按时、如数地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手中,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氛围,切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欠薪“清零”,需要“契约”精神、法律法规、“违约”成本三方发力。(厦门市文明办 陈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