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模式多元化解纠纷
25.07.2016 13:35
本文来源: 法院
为缓解案多人少压力,罗源法院探索出了“1+3+3 ”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即打造一支特邀调解员队伍,通过聘请特邀组织、特邀调解员,广泛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设立畲族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医患纠纷巡回法庭,服务当地群众的法律咨询、案件审理及案件调解;完善社区法官工作室、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县妇联驻法院调解室,构建起“全方位覆盖、多层次协作、常态化对接”的调解格局。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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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2016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