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专项检查十种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为期半年
26.06.2015 10:16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6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从本月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的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为期半年,持续到12月底。
据了解,重点检查以下十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合理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行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行为;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行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行为;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市物价部门表示,若发现药品价格违法经营者,其违法行为将列入价格诚信记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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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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