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5.12.2014 18:39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2月15日讯(林桂峰 陈胜男)今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多举措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力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该院挑选业务骨干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组,将未成年人案件归口办理,实现精细化管理。该院严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审核关,对涉案未成年人年龄存在错误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对确系未成年人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等方式维护涉案青少年合法权益。同时,该院还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力度,会同两家具备帮教条件的民营企业达成帮教协议,建立2个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对4名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青少年,建立不诉帮教档案,制定并落实帮教方案。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亲情会见8件8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9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6人次,封存犯罪记录14件14人。
此外,近期闽侯县检察院还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共同做好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建立合适成年人库、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社区矫正、判后帮教工作等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时将掌握的辖区内问题未成年罪犯的情况通过联络室提供给县检察院,以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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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014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