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检察院督察落实说情报告制度

06.11.2014  19:33



  福建检察网11月6日讯(王汉忠 王福德)“这样的督察帮我们顶住了办案压力,我们很欢迎!”11月5日,武平县检察院督察室发出的一份关于落实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的专项督察通报在全院干警中引起热议。
  今年10月份,该院检务督察室根据党组和检察长的部署,就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业务部门执行省检察院2004年3月下发的《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和今年9月高检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干扰的若干规定》等上级院文件精神及本院有关执法办案说情报告的情况,通过采取座谈了解,走访回访廉政监督员、发案单位领导及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不诉案件被不诉人等,抽查案件材料,查阅科室会议记录、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档案、个人廉政建设自查表、拒说情送礼登记簿等方式进行了专项督察。
  从督察情况看,近几年,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等制度的落实,全院执法办案人员均能够认真执行纪律、制度,正确对待说情。遇到亲朋好友打探案情、说情时,大部分检察人员能够进行正面教育疏导,说明办案纪律规定,做好政策、法律解释工作,做到态度坚决,不私自接触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任何礼品、礼物。据统计:2010年以来,共有干警拒说情送礼14人次,价值30000余元。但也存在少数办案人员对制度、规定不了解,认识不到位和执行不够规范的现象。
  对此,检务督察室将这次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作出专项通报,并将相关规定、制度以背书形式附于通报后面,报检察长审阅后于近日下发,要求各科室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让每一位办案人员都熟知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牢固树立“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观念,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对制度的敬畏感,按照省检察院《关于坚守“三条底线”的意见》,做到不逾矩、不违规,时刻绷紧落实办案纪律这根弦。
  “一个人如果无知无识,接下来必然是无畏而出问题,我们这次部署这样的专项检务督察,目的就是要大家时刻绷紧严格执行制度纪律这根弦,决不让干警在这方面出问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上翼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