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检察院化解一起村级换届选举苗头性事件

19.06.2015  22:17

 

 

福建检察网6月19日讯(庄荣发)  6月18日,寿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委组织部、清源乡党委政府及时深入竹坪村,通过专项预防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苗头性事件。

清源乡竹坪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胡某因不满自己违反计划生育和违法建设而被取消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资格,其扬言将在村支部书记竞选中破坏选举秩序。针对这一情况,派驻检察官等工作组成员立即协调召开竹坪村临时党员大会,耐心且严肃地向包括胡某在内的参会人员重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七不宜”和防止候选人“带病参选”的规定,以及介绍破坏选举责任案例,告诫胡某和其他候选人要调整心态,牢记党员理想信念,不管是否选上,都要努力成为村民致富的带头人。最后,胡某低下头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一定会大力支持新一届村委班子开展工作。

据悉,这是该院运用“三早”和“三优先”机制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以来,首次发生的村“两委”人员涉选闹事并成功化解的事件。为了全面服务和保障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健康进行,该院与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运用“三早”和“三优先”机制服务和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早”:(1)早研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在党委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提早研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并通过各种有效防范措施和方案,防止干扰、危害和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发生,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2)早开展警示宣传教育。一是按照教育在先的原则,在换届前期通过网络、有线电视及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知识和政策法规,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村民懂法和守法、懂权和用权,并尊重自己手中的选票。二是结合查办的涉选和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例,组织参选人和备选人等相关人员听警示教育课、参观看守所等多种方式,引导他们敬畏权力并依法参选、廉洁参选。(3)早发现影响换届选举的苗头性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深入基层了解并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维护选举秩序。

三优先”:(1)优先受理举报线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随时接受干部群众的法律咨询和受理破坏换届选举的控告、举报,对举报清楚、内容具体的线索优先受理,在调查核实后严查违纪违法行为。(2)优先审查候选人条件。加强对村干部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竞选条件的人员直接一票否决;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优先审计,发现有经济责任问题的村干部,按管辖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对候选人的资格、公示、组织选举、投票、计票等极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重点监督和审查,防止作假。即从源头上杜绝了“带病参选”问题的发生,保障选举工作依法健康开展。(3)优先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以及宗族、宗派及黑恶势力干预、干扰和操纵、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严厉惩处。即发挥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选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