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检察院创建涉罪外来人员帮教基地

19.11.2014  18:34

 

  福建检察网11月19日讯(黄从余 林道雨)为切实保障涉罪外来人员的刑事诉讼权利,让其享有“同城化”司法保护待遇,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留工难问题,11月18日,长泰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福建省乐普陶板制造有限公司、漳州市天星陶瓷实业有限公司会签了《关于创建“涉罪”外来人员“帮教基地”的意见》。
  该意见对“帮教基地”的接收条件、程序、“涉罪”外来人员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对“涉罪”外来人员的帮教、监管、处置等程序作出了详尽规定。将一些可能被判处轻缓刑的“涉罪”外来人员和被作出附条件不诉的“涉罪”未成年外来人员移送到“帮教基地”,责令其在取保候审及附条件不诉考验期内遵守法律规定,安排其就业、学习,并对其监督、考察。经对“涉罪”外来人员在“帮教基地”工作期间的行为进行综合考察,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如针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涉罪”外来人员,检察机关可建议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并作出批捕决定;对在审查起诉或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涉罪”外来人员,检察机关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提请人民法院减轻或免除处罚;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可提出从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
  截止目前,该院已对三名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外来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将其推荐到帮教基地,并对其开展心理矫正、法制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其中两名“涉罪”外来人员成功接受帮教后均已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后回其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另一名“涉罪”未成年外来人员被作出附条件不诉决定,考验期满后已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机制的创建从源头上缓减“涉罪”外来人员“批捕率高”、“起诉率高”、“轻缓率高”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