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07.05.2015  00:23

 

福建检察网5月6日讯(林奔 章培源)“五四”青年节之际,三明大田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共青团中央等18家部门联合命名为“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现有干警12人,其中党员10人,研究生学历1人,平均年龄仅28岁,是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严明、作风刚硬、朝气蓬勃、富有战斗力的公诉队伍,该集体先后于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授予县、市、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在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中,该集体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尺,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正义感,认真履行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科学管理,深入服务社会,强化队伍建设,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2009年以来,该集体先后被共青团省委授予“五四青年奖章”,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被共青团省委、省检察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被本院授予“文明科室”、“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全市检察机关检务业务对口考评中年年位列前三;先后有三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两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办案能手”、一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一名干警被中共三明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名干警被县妇女联合会评为“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两名干警被院党组授予“先进工作者”,有三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疑难案件汇报”、“论辩赛”等业务竞赛中获奖,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