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检察院严查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
福建检察网12月1日讯(陈建忠)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等手段,积极履行生态资源检察职能,为建成“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的“美丽幸福漳平”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漳平是我国南方48个重点林区县(市)之一,境内森林、矿产、水利资源丰富。自然赋予的珍贵宝藏给漳平人民带来了福音,也引得一些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将贪婪的目光投向森林矿产。对此,该院把涉林涉矿涉地等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快速办理通道,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形成高压态势。
该院通过深挖案件背后的原因,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使一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公职犯罪分子被立案查处。据统计,2013年至今年11月,该院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突出犯罪类型的专项打击活动,共批准逮捕12件19人,起诉50件56人,有效震慑了犯罪。
危害生态环境普通刑事犯罪的背后是否有公职人员不作为、滥作为的身影?当地有一座煤矿被政府关闭后,在两年多时间里,仍然有不法分子私自到该煤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但多次的执法检查均扑空,难不成这些不法分子有“特异功能”?结合群众举报,该院及时派出干警,对这起非法采矿案件背后有可能隐藏的渎职犯罪线索展开初查。侦查中检察干警发现,个别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后,不履行巡查职责,还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经过缜密侦查,依法查处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陈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陈某负责辖区内的非法煤矿的巡查工作,在明知煤硐被他人非法开采后,先后两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造成煤硐资源损失巨大。该院顺藤摸瓜,依法查处了国土资源所所长林某在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矿山巡查、非煤矿山火工计划报批等过程中,收受贿赂15万余元案。
三年多来,该院集中力量查办涉农涉林涉矿等领域职务犯罪27件27人,通过查办案件,警示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依法履职。同时,该院还组织干警深入乡镇、农村以举办讲座、分发宣传材料、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爱护环境,勇于制止、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调查分析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预防犯罪、完善管理措施的检察建议,并加强事后沟通回访,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共发出检察建议26份,有效推动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生态资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