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占中”者不能持续以违法方式表达意见
26.10.2014 12:28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中新社香港10月25日电 (记者 李启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5日表示,中央不会撤回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31日的有关决定,解决香港目前的问题必须回到法治轨道,所有对政改问题持不同意见的市民应依法办事,不能持续以违法方式表达意见。
梁振英指出,包括特区政府在内的整个香港社会,都要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来做好普选工作,所以解决香港目前面对的问题,就是靠法治,希望大家能够尽快根据香港的法律恢复社会秩序。
梁振英强调,《基本法》对于香港的选举制度的设计说的很清楚,是均衡参与,而并不是向任何一个界别或者阶层有任何倾斜。
金融界别占香港6%工作人口,为香港经济贡献16%的份额,梁振英表示,即使金融界别对香港的经济贡献量比较大,也不能够不均衡地参与,政策不应该向其倾斜。他说,一些界别没有任何经济贡献,例如宗教或者体育界别,但这些界别在香港的选举制度当中亦有参与,保证均衡参与。
梁振英表示,他本人和特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香港基层的生活所需,包括房屋和其他各个方面,所以过去两年在扶助基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重设扶贫委员会,在香港破天荒第一次设立“贫穷线”,用行动说明特区政府是关顾香港社会基层的生活。
梁振英重申,中央已经多番表明,《基本法》规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力是专有的权力,因此,“公民提名”是不符合《基本法》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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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1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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