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桶装水监管力度 确保消费者饮水安全
此前,市政协委员指出桶装水市场鱼龙混杂,水质安全较难保障;桶装水水桶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使用不当,超期使用等问题,影响人体健康。桶装饮用水作为人民群众日常重要消费食品,我市监管部门一直将其作为重点安全监管项目,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市民饮水安全。
水与桶的安全均需重视
近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5年我市抽检5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据介绍,桶装水水源未做好防护措施、生产设备未维护或清洗不到位、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没有达到要求,或没有定期更换空气过滤的中效、高效过滤膜,员工卫生意识淡薄等环节,易造成物理、化学和生物污染,产品的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
市政协委员张志认为,长期以来,公众始终关注桶装水的水质好坏,但很多人忽视了盛水器具的卫生问题。市场上的许多矿泉水生产厂家,都是无限制地重复使用矿泉水水桶,长期使用必会导致桶内的污染物聚集,同时,矿泉水长期和桶接触,还非常容易和桶材形成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成分。也有不少商家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始终给消费者配送劣质水桶。这对人体健康的伤害无法估量。
加强桶装水监管力度
桶装饮用水是人民群众日常的重要消费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大桶水”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桶装水质量安全水平。
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桶装水安全的提案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桶装水水桶直接接触饮用水,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的要求办理生产许可证。目前我市辖区内共有12家食品相关产品取证企业,但无食品级的全新材料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的取证生产企业。桶装水经营企业应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入合格产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执法、培育规模化市场主体等方面入手,严厉打击桶装水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行为。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必备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撤销、吊销生产许可;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从重处罚,连续两个批次不合格的,吊销生产许可。同时严格抓好企业整改,持续跟踪抽查。
有业内专家指出,整顿桶装水市场乱象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合起来开展执法行动,对制假售假的桶装水不法企业的行为进行地毯式的清理和查处。要特别注意从源头上查处伪劣桶装水的生产和加工窝点,并进行及时的捣毁。
还有市民建议,要加强舆论的宣传力度,从多方位、多角度号召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从买方源头上斩断不法销售行为,建立诚信守法的社会宣传,还要将桶装水厂商制假售假的情况纳入国家征信系统,并予以公开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