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接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国家专项督导

25.09.2014  18:36

  9月11日,由教育部装备中心副主任江诗海、省教育厅督导处处长黄建顺、省教育厅装备办调研员何光辉组成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国家专项督导组一行,到泰宁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深入泰宁二中、朱口一小、大田中心小学、音山小学等四所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在实地督查的同时,督导组还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分为校长卷和学生卷两种,学生卷由每个受督查学校的每个年级随机抽取两名学生填写。

  本次督查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主要包括是否存在D级危房,是否有安全的饮用水,食堂是否满足师生就餐要求,是否按规定拨足公用经费,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等13项内容。督导的主要目的是为贯彻中央领导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的指示,落实2014年3月1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