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良好家风势在必行
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此次草案中,拟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法律,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草案,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伦理的尊重,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家风,促进整个社会弘扬良好风尚,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10月22日,成都日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一个人的成长都会受到家庭的巨大影响。家风对于维系和谐、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时至今日,婚姻家庭关系中暴露出“闪婚闪离”、家庭暴力、遗弃子女等多种不文明、不道德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婚姻法》在弘扬婚姻自由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离婚率较高,婚姻家庭的严重不和谐、不稳定。这些婚姻家庭的不道德、不文明问题,对家庭婚姻的破坏,最终会导致社会的不团结,不安定。在如今婚姻家庭中各种问题不断出现之际,法律要明确“树立优良家风”,其重大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树立良好家风,势在必行。
纵观今天出现的各种婚姻家庭问题,其实说到底与优良家风的缺失不无关系。众所周知,今天的人们,在多元化价值冲击下,人们对于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十分明显。如今,有不少成年人对于婚姻家庭缺乏责任感,对家庭成员之间缺乏真情感,家庭成员之间都显得很淡。甚至部分人认为,家庭成员之间也存在很严重的利益关系。“利益至上”也成了某些人与家庭人员之间相处的最大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家庭责任感的缺失,家庭成员之间的冷漠,都是没有良好家风的直接表现。在今天,要大力倡导“树立优良家风”的氛围里,该如何去树立良好家风,体现对婚姻家庭道德伦理的尊重呢?
一方面,需要父母在家庭关系中做“好榜样”。父母是每个人最重要的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于我们一生的影响都十分深远。我们都懂得,单亲家庭的孩子缺少爱。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性格会孤僻、苦闷,对他人显得冷漠、麻木。更为严重的是,对成年以后的婚姻家庭观念的形成都会受到负面影响,甚至进而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现实生活中,的确有很多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在成年后,步入婚姻生活后,往往也更容易“简单粗暴”、“走极端”。因此,父母在弘扬优良家风方面起到作用不可替代。优良家风的树立,就需要父母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真正做到互相忠实和尊重、互相帮助、尊老爱幼,做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卫士”。
另一方面,需要“法治”的正确引导。众所周知,近年来,一系列婚姻家庭问题的不断出现,似乎整个社会都面临着婚姻家庭的“危机”。这一系列的婚姻家庭问题虽然更多涉及道德伦理方面,但是整治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仅需要“德治”,还需要“法治”的正确引导。“法治”由于存在权威性和强制力,更能够督促在全社会树立起优良家风。在“法治”的正确引导下,优良家风往往能够更好地形成,最终成为树立社会良好风尚的重要组成。
家庭和睦、文明,才能让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树立良好家风,是社会中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在严格遵守《婚姻法》等民法典的基础上,积极树立优良文明的家风,让我们的婚姻家庭生活拥有更高的“质量”,在家庭中拥有更多安全感、幸福感。(莆田文明网 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