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处2015年工作要点

12.03.2015  11:47

  2015年全省林政管理工作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厅党组部署要求,围绕 “三保两推进”目标,强化林政资源监管、严守林业生态红线,推动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 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用地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林地手续。 二是 保障重大项目用林指标,继续执行以市、县为单位控制定额的做法,我厅控制设区市总定额,设区市控制县级定额,将上下一起保、一起压的措施落到实处,加大调控力度,统筹保障重点项目。 三是 加快网络升级,做好林政系统统一接口开发工作,供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对接;做好林政系统中林地模块的升级、采伐系统与国家采伐系统的对接,形成上联国家、下接基层的高效工作平台。

二、强化林政管理,严格监督检查

要坚持林地管理为核心,加快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既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要依法依规坚决守住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使林地保护形成共识,成为常规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 加强林地审批管理。要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和用途管制,少占或不占高保护等级或重要生态区位林地,特别是尽量不用或少用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 二是 继续推进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要把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作为新常态工作来抓,保持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的高压态势。对于清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到依法处理到位、追究问责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 开展林地审批后的监督检查。拟组织省林规院技术人员对2011年以来全省已批林地开展拉网式“回头看”检查,依法查处少批多占、批东占西及改变原审核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使用林地已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农用地转用、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严禁囤积、闲置林地,杜绝粗放利用林地等行为。 四是 开展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强化责任制建立、考核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落实。 五是 继续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森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严管天然林、公益林和珍贵树木,放活人工商品林。 六是 配合福州专员办和华东院开展林地和采伐检查。

三、推进林地试点,探索补充机制

一是 推进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漳州、永安、尤溪、德化、晋江等试点单位要扎实开展工作, 开展补充林地检查评估,确保取得成效。 二是 启动超定额占补工作。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定额为标准,对2014年度超定额审核林地的县(市、区),督促落实补充林地面积。 三是 探索林地少占多补机制。根据占用林地保护等级、林地质量及林地生产力等情况,对占用保护等级高、林分质量好林地,探索补充林地的倍数,确保林地占补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平衡。

四、开展政策调研,推进经营放活

一是 针对当前林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围绕如何强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应用,建立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开展调研。 二是 开展人工用材林利用监管政策调研,按照资源司要求主要围绕放活集体林区人工用材林采伐的底线如何设定,何种模式既可充分体现其经营自主权和财产处置权,又不造成森林资源大的破坏等重点问题开展调研,为拟定“十三五”期间采伐政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 总结永安市、漳平五一、顺昌浦上国有林场等试点经验,开展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调研。 四是 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对细化、规范放宽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管理等方面开展调研。

五、加强业务培训,保持队伍廉洁

加强林政系统队伍学习教育,适时组织开展林政资源管理各项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成果,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廉洁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