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孔亮:让审判传递司法温度
一次公正的判决,不仅会照亮一群人当下的生活,而且会坚定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作为闽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审判员,林孔亮就是想让每一起公正审判能够传递司法温度。
7年来,林孔亮先后独立承办700多件案件,保持着零错案的精度。因此,被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福建省十佳政法干警。
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林孔亮有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那就是每天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并在笔记本上记下要点和自己的思考。
在林孔亮所撰写的几百份判决书中,每一份判决书都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多篇判决书被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宣传。
2011年,林孔亮主审一起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借口手机没有电,向受害人借电话后,一边拨打一边往僻静地带走去,算准时机,跳上同伙租好的汽车逃跑,符合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的构成要件。经过反复阅卷,他认为此案应定性为抢劫罪。改变定性后,被告人因判决结果较检察院量刑建议重而上诉。最终福州中院维持了林孔亮作出的一审判决。
2013年,林孔亮主审一起非法经营贩卖私盐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林孔亮认为证据有缺陷,经过补充侦查确实无法定罪,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面对新型案件、疑难案件,林孔亮更是自我加压,反复思量。2014年,林孔亮审理了一起谭某受贿案。原为某局领导的谭某,将信息告知朋友,由他们围标、中标获得并开始运作相关项目。与其他案件中“入干股”的违法行为不同,谭某在该案中有一定金额的出资,而“两高”司法解释中只对受贿中收受干股作出规定,出资的这部分金额,要如何判定呢?经过彻夜思考,并请教资深老法官后,林孔亮的思路渐渐清晰。最后,判决书中说理的部分,林孔亮写得很细,结合案情,有理有据地一一回应辩护意见,妥善审结了此案。
法官不是冰冷的办案机器
“面对当事人,法官不是冰冷的办案机器。”林孔亮说。
2年前,闽侯上街镇上街村一位在街边以摆摊为生的薛依姆与同村的林某产生纠纷,导致左手粉碎性骨折,从案发开始,薛依姆就不断上访。案件到了法院,林孔亮是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
有一天,薛依姆身穿黄马褂,到县法院跪地鸣冤。林孔亮将薛依姆请到自己的办公室,倾听老人的诉说。原来,林某是村干部,薛依姆就猜测法院会偏袒林某。经过审理,法庭宣判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并赔偿薛依姆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薛依姆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特地送来了一面红色锦旗,上面写着“为民服务 司法公正”。
“他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调解率超过80%,调解执行到位款近1000万元。”在刑庭庭长王晓东眼中,林孔亮十分注重调解工作,并巧妙借力开展多元调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在林孔亮办公室门口,有一幅《葵花向阳开》的摄影作品,这是在阳光下盛开的向日葵,硕大的金黄色圆盘占据了整个画面。林孔亮说,自己喜欢向日葵,因为它象征着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向世人传递着正能量,而让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都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也是他毕生的追求。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