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第二批林业骨干苗圃认定的通告
23.09.2014 18:3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2012〕37号)提出的“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苗圃自主培育的苗木,实行省内自由流通”政策,进一步规范绿化苗木的生产和流通。2014年5月省林木种苗总站下发了《关于做好林业骨干苗圃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林种站〔2014〕34号),要求各地组织花卉苗木生产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合作社按照《福建省林业骨干苗圃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的条件申报,截止6月30日,共收到47家苗木生产单位的申请材料,经评审认定国营福清三山苗圃等21家企事业单位为第二批福建省林业骨干苗圃,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现将认定单位名单通告如下:
国营福清三山苗圃
福建省连江陀市国有林场
福建万红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永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漳浦县绿苑园艺场
福建省安溪甲龙园艺有限公司
福建省安溪县恒茂绿化有限公司
国营永春县苗圃
福建省绿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三明兴林种苗花卉试验场有限责任公司
宁化县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管理站
政和县国有林业苗圃
武夷山市金竹柏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阳鑫绿苗圃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绿荫园艺有限公司
福建省茂景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连城绿海绿化景观有限公司
长汀县恒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上杭县蛟洋富强绿化苗木基地
福建京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林业厅
2014年9月11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3.09.2014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