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酒后持刀刺死远亲 否认“收钱不办事”

05.09.2014  09:04

杨俊启昨日受审时当庭认罪,但否认曾收被害人“好处费”。二中院/供图

因酒后将自己远房亲戚捅死,大兴区旧宫镇南场二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杨俊启昨日在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涉嫌故意伤害罪。

对于引发命案的导火索,杨俊启称因为没有给对方办事受到威胁。就被害人家属称他曾收300万元“好处费”,杨俊启当庭予以否认。

车上见面刺死远亲

检方指控,杨俊启和张某是远亲,后因拆迁事宜,两人产生矛盾。2013年10月15日14时许,杨俊启开车和张某见面,在张某上车后,杨俊启持刀扎刺对方右侧胸部,致张某死亡。

48岁的杨俊启当庭认罪。他称,自己和被害人张某是远房亲戚,但不在同一个镇。大约五六年前,张某在他的村子里承包了一片菜地,因正好赶上村子拆迁,自己又负责拆迁工作,“他找我想把土地性质变成建设用地,但我们不是一个镇的,也管不了,就没帮他办。

后来村子拆迁了,他可能没拿到那么多的拆迁款,所以就经常打电话骂我。”杨俊启说,每次张某喝醉酒都会对他进行谩骂,矛盾也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