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完善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问责机制,建立从限期整改,到约谈与综合整治管理,进而追究生态损害责任逐级加强的问责机制。年初,根据2015年年度检查情况,对4个县(市、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月26日,省林业厅对泉州市洛江区、安溪县、罗源县、宁德市蕉城区等4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局局长进行了约谈;10月11日,启动对闽侯县、福州高新区、福鼎市松材线虫病防控综合整治管理,在闽侯县召开综合整治第一阶段汇报会。在约谈和第一次汇报会中,有关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省防检局分析点评了与会县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林业厅刘亚圣副厅长就本轮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约谈和综合整治工作,是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落实省政府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