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在全市农村开展机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07.07.2015  10:50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现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确定的目标,三明市公安局决定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7月31日,在全市农村开展为期50天的机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短途客车、农村面包车超员和“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该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将根据农村圩日、周未学生返校、重要民俗活动交通流量以及容易发生超员和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时段、路段,采取流动巡逻、固定执勤和相邻派出所区域联勤相结合合理安排勤务,每10天开展两次统一行动,其中每月10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地乡镇圩日或重要民俗活动日确定为各地公安机关的统一行动日,严查机动车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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