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各界协力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儿,也是未来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呵护要立足于“大”,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事实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对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报案举报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因过于原则等原因,在落实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未成年人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对其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愈发紧迫。保护未成年人,就要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探索一套适合我国实际、在实践中管用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体系,是促进我国未成年人事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之一。
呵护要着眼于“细”,织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网。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点多线长,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管理、督导职责。在落实制度的过程中,要同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切实保护其隐私,避免二次伤害。时下,刚颁布的《民法典》草案赋予了未成年人一张“法律身份证”,完善了未成年人监护、收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制度空白,要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并制定专门给予保护和预防,从学习、生活各方面入手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呵护要发源于“爱”,用心呵护未成年人阳光成长。是社会各界的一份责任,更是一份关爱。站在未成年人需要的角度,不仅要在全社会建立起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机制,更需要广大家长提高监护意识。儿童不是仅仅是自己的骨肉,孩子更是一个有生命、有尊严的独立个体,对于孩子要监管照顾更要尽“谨慎”之责,从社会到家庭都树立起关爱意识。
让孩子们健康成长,不仅应成一个社会最基本、最广泛的共识,更需社会各界切实行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制度扎根、让措施落地,共同呵护好祖国的每一朵花儿。(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苏雄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