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服务九项制度更好实现精准服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更好贴近群众需求,更加方便企业办事,更好实现精准服务,让企业办事过程“更舒心、更省心、更放心”,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近日,省工商局印发《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服务制度》,主要包括九项制度。
一、“一趟不用跑”清单制度。在已经实行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网办”基础上,加快推进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互联网办理,逐步实现全程电子化。变“企业跑腿”为“信息跑路”,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事务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实现“一趟不用跑”。
二、“最多跑一趟”清单制度。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材料且无需制作颁发(换发)证照和涉及证照管理事务的申请事项,受理后当场作出准予登记(备案、迁移、证明开具、证照增减/补发/换发)决定并发放相应通知(证明)文书和证照,让申请人“立等可取”,实现“一次办结”、“最多跑一趟”。
三、限时办理制度。一是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材料且需要制作并颁发(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证的登记申请事项,自准予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登记证的制作并发放给申请人,实现服务效率“再提速”。二是经基层登记机关窗口现场收件,并通过内网报送的申请事项,自报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或者是否予以转报工商总局。
四、一人负责制度。属于服务大厅服务范围内的事项,第一位收到申请材料的注册官,对材料中存在的依法依规不能当场更正的问题进行指导后,应当采取适当的服务方式,确保申请人再次提交材料(限同一申请事项)时,仍由该注册官办理,切实让申请人更正材料“最多跑一趟”。
五、延时服务制度。为展现工商部门便民利企的良好形象,让服务对象“不白跑一趟”,在服务大厅非对外工作时间有以下情形的,窗口工作人员延迟下班,为企业提供延时服务:一是临近对外服务结束时间,窗口已经收件但尚未受理或者尚未办结的;二是省政府重点项目或者省属重点企业需要加急办理的。临近对外服务结束时间,如果服务对象已经取号排队但窗口尚未收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供延时服务或者转为提供预约服务。
六、窗口动态增减制度。为防止出现服务大厅申请人排队过长现象,当办件数量激增时,根据实际情况应当及时增设窗口,增加服务力量,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杜绝通过限制取号等手段控制企业办事申请量。
七、预约服务制度。为减少申请人现场排队等待时间,避免服务大厅发生拥堵现象,对集中由服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供预约服务。预约服务的方式:网络预约、电话预约或者现场预约。申请人在超过约定时间10分钟未到相应窗口办理预约事项,视为无故爽约。无故爽约三次的,该申请人列入预约服务“黑名单”,不再为其提供预约服务。
八、否决指导制度。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并对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指导,同时开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对需要补充的材料、需要修改的内容提出疑问的,应当解释说明。对不属于服务大厅窗口受理范围的申请事项,经办注册官应当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口头告知申请人相关办理部门,同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九、集体研究制度。注册官遇到咨询事项、材料内容属于无法当场答复、解决的,应耐心地向申请人说明,同时认真记录其中所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交由窗口负责人汇总后当天报送有关业务处室。业务处室收到后,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并将研究结果予以记录,同时交由窗口回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