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取款机有银联卡 起贪念顺走卡获刑
19.06.2014 12:20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1月29日17时37分,被告人李某到位于泰宁县城关环城路的工行ATM自动存取款机欲取款时,发现该机内有他人遗留的银行卡,且为已输入密码状态,遂产生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的念头。随即,被告人李某分4笔从该卡取出人民币16000元,并迅速将该银行卡带走。2014年2月11日,被告人李某主动到泰宁县公安局投案,并退还被害人黄某香人民币1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人民币16000元,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李某能主动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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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2014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