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公积金5月起最高缴存比例一律调整为12%
03.05.2016 07:39
本文来源: 新浪
台海网5月2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昨日导报记者获悉,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预通知》,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单位,一律调整为12%。
在榕省属单位2015-2016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中央驻榕单位2015-2016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5%。
2015-2016年度中央驻榕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4515元(2014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839元÷12个月×5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7356元,其中个人最高月缴存额为3678元,单位最高月缴存额为3678元。若原先是按照最高15%的比例缴存,此次缴存比例调整后,中央驻榕单位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将至少减少约73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将至少减少约1470元。
1 2 下一页本文来源: 新浪
03.05.2016 07:39
故
事
省妇联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0月25日,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妇联
林叶萍:让妇女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