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8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5.09.2015  18:49
    

1-8月,全省各地区和大多数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同比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个别地区和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综合情况

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6652起、死亡982人、受伤5650人、直接经济损失995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5%、23.2%、7.8%和3.2%;其中:较大事故18起、死亡59人,同比分别减少8起、35人,下降30.8%和37.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个别设区市较大事故大幅上升。 1-8月,三明市发生4起较大事故,其中:工矿商贸3起,道路交通1起。去年同期该市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工矿商贸领域较大事故大幅上升。 1-8月,全省共发生4起工矿商贸较大事故(1月17日、2月4日,三明永安市各发生1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5月6日,平潭区发生1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6月30日,三明大田县发生1起较大煤矿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去年同期全省发生2起工矿商贸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上升。

(三)6月份矿山事故(事件)多发 。6月6日,三明大田元山铁矿矿区发生违法采矿透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6月27日,龙岩永定区发生私自打开封闭无证矿硐、私自下井的中毒事件;6月30日,三明大田县发生煤矿透水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青运会即将在10月份召开,届时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敏感、任务更加繁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做到“五落实”,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到今年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抓紧制定出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着力自主创建、持续运行,创新推进方式方法,把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示范推广、动态管理、激励约束、执法推动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到今年底全省应达标单位的评审达标率不少于65%。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整治隐患和问题。对8月下旬省政府安办组织的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抓好整改落实。同时,省政府安办将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组织10个督查组于9月下旬开展一次暗查暗访,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是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认真总结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认真谋划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加快推进道路隐患路段整治,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将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纳入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进行改造,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和改造任务;强化监管执法,突出运输企业、重点车辆的监管,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和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加强交通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活动,深入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继续深化消防、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学校、旅游和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六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 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07号),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机制;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加快县级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确保到10月底前全部承接到位;加强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布局研究,推进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