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10.2014  18:55
    

1-9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未发生重大事故,但是7月份以来较大事故多发,同比大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全省综合情况

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190起、死亡1439人、受伤6798人、直接经济损失92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1%、16.3%、6.1%和4.5%。发生各类较大事故30起,同比持平,死亡108人,下降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7 月份以来较大事故多发。 7-9月,全省发生各类较大事故14起,占今年1-9月较大事故总量(30起)的46.7%。

(二) 个别设区市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上升。 1-9月,厦门市发生较大事故3起,同期未发生;泉州市5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400%;漳州市6起,增加2起,上升50%。

(三)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有所反弹。 1-9月,全省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24起,同比增加10起,上升71.4%;其中高速公路7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6.7%。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第四季度是生产经营建设和销售旺季,人流、物流繁忙,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全力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APEC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出台“党政同责”规定。 根据习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指示精神,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已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尽快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年底前做到“全覆盖”。

二要全力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苏省长关于“六打六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安委会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三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通知》、省政府安委会《实施方案》和南安市现场推进会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评审达标率不低于15%的目标任务。要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安标化建设;逐级、分类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企事业单位自创能力;认真修订并落实激励约束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加强对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达标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把评定标准,提高达标质量,严防乱收费,严禁咨询和评审捆绑收费。

四要 推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战。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推动落实三年行动各项措施,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力争做得更好。要继续抓好纳入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118处隐患路段整治,推进324国道全线中央隔离护栏建设和危桥的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农村道安工作机制,加大农村道安整治;持续抓好客运、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公益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五要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 宣贯新《安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宣传贯彻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专家讲座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贯新安法,做到全省安监系统、安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并通过建立企业认签制度,与所属企业签订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的承诺书,做到企业“全覆盖”,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