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检察院从严管控服务生态建设

12.03.2015  00:23

 

    福建检察网3月11日讯(张美娜)“生态美”“绿色发展”“绿水青山”,这几天全国两会有关生态文明的一系列词汇引发热议。这些热词也频频出现在刚挂牌不足半年的泉州晋江市检察院生态资源科办公室里。今年以来,该院生态资源科继续利用“严厉打击、防治并重”的立体式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多方位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严防源头生态资源犯罪。坚持“防微杜渐胜于亡羊补牢”的原则,积极开展预防宣传,为皮革、电镀等易污染企业送上预防“三件套”—一次预防咨询,一堂法制课,一本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册,引导企业主从思想深处认识依法经营,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严管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环境污染违法事件,运用检察建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014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回复,所有督促事项均得以落实。

    从严从快打击生态犯罪。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联系,开辟危害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现一般案件审查批捕3天内办结,审查起诉5天内办结,切实维护群众生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