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举措创品牌

24.03.2016  17:05

      作为泉州市首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晋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突破、创新、提升、落实”为工作理念,力争2016年开好局、起好步,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的特色“品牌”,为我市实现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主要做法:

      一是向常态要“突破”。突破传统审批方式,开通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对接,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窗口网络化管理,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二是向科技要“创新”。在中心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无线上网二维码,群众通过扫码免费上网的同时,可以实时关注普法动态获取法律资讯或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法援、公证网上申办,更加方便群众;三是向管理要“提升”。按照《县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验收方案》要求,对中心人员配置、标志标识、服务指南、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再梳理、再规范。探索制定《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及业务抽查制度,对中心窗口服务质量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向督导要“落实”。建设中心窗口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对窗口服务行为实施全方位的效能监察,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行为。规范设置窗口满意度评价器和公众评议意见箱,通过向群众要监督,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使窗口规范化建设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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