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 晋江将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23.02.2016  10:36

   2017年7月1日起 晋江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即日起非晋江籍摩托车禁止进入晋江中心市区

  早报讯 (记者 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蒋巧玲)2017年7月1日起,晋江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请市民不要盲目购买超标电动车。

  晋江交管部门透露,明年7月前将出台相关细则,禁止超标电动车的区域可能从晋江中心市区逐步扩大禁行范围,直至全市;从即日起,对非晋江籍摩托车实行限行管制措施,禁止非晋江籍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禁止摩托车从事营运载客,违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民警介绍,合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这类车辆纳入非机动车管理。

  从去年11月底开始,合标电动自行车在晋江可以上牌。车主只要带齐电动自行车正式发票、出厂合格证明、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晋江交警大队车管服务大厅,交验车辆合格后可挂牌上路,号牌10选1,上牌费用总计13元。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靠路右侧行驶,且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