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晋安各乡镇街道均可受理小餐饮店办证申请

19.12.2017  21:36

  福州新闻网12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张莉)近日,晋安区食安办、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举办小餐饮店登记管理培训会,来自全区9个乡镇街道的18名小餐饮店登记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主要介绍了当前晋安区小餐饮店经营现状,开展小餐饮店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目前已施行的《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小餐饮店实行登记管理,小餐饮店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登记。晋安区将根据该规定,在全省率先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开始受理小餐饮店经营者办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