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展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我馆计划采购一批文物展柜,现就该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合格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进行方案技术设计及预算报价,我馆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中标单位。
一、招标内容及各项要求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展柜采购项目
(二)展柜的型号、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展柜型号 | 尺寸(长*宽*高)mm | 数量(个) | 技术参数 |
1 | 标准独立柜 | 800*800*2200 | 7 | 详见附件 |
2 | 大独立柜 | 2200*800*2200 | 4 |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运输、税费安装费和维护费等)。凡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资质等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含)1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负责现场施工,且具备独立完成制作、安装、调试及后期培训和维保的能力,所用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每年至少有两个以上的类似规模的展柜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经验,并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文件;
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及技术服务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技术节点及服务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必须对公告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完全符合或优于公告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共五本,应包括报价表、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表含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人签字;商务部分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廉政协议承诺函、财务状况、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获奖情况等;技术部分至少包括拟承担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业绩及简介、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业绩等。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材料恕不退还。
(六)验收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方提出书面申请,我馆组织人员验收。双方至少各派出验收人员2名,对该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工程质量须符合标准,且满足我馆要求。
二、招投标相关情况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8月7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至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人准备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10时前(北京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办公室(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文博路1号),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周一)上午10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现场验封、开封,并按照规定的评审方案进行评审。请投标人准时到达开标地点。
4、开标地点: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会议室。
5、评标结束后通知中标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签订合同时间:2015年8月 24日。
7、工期及验收时间:中标人须于2015年9月5日前完成运输、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8、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招标人支付95%合同价款;
2)合同总额5%余款做为保证金,两年维保期后全部付清。
9、如果中标人未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中标人承诺承担如下责任:如未按时交付产品并通过验收的,每逾期1日,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额1%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重新招标支出的费用以及完成该项目多支出的金额(如有)。
10、联系人、联系方式:
陈美祥,0591-22988233 ,13675037730 。
三、评标办法
由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组织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投标文件是否严格响应招标公告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2)项目整体报价;
3)有过中央、省、市级博物馆展柜制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
201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