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感情纠纷闹分手 男子举刀刺情人
01.02.2016 16:0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于宗军
案情:2012年6月,被告人叶某与被害人余某认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5年9月,两人发生感情纠纷,余某提出分手,叶某多次威胁如果不与其和好就要杀死她,并买好老鼠药准备同归于尽。9月9日9时许,叶某带着老鼠药和水果刀在余某回家途中守候,等了一个小时后余某终于出现,叶某上前阻拦并手持水果刀质问是否愿意与其和好,余某不妥协,双方发生争执,叶某便持刀刺向余某的胸口,余某被刺后倒在地上,叶某也服下事先准备好的老鼠药。群众发现并报警,叶某被现场抓获。被害人余某的伤情经福建新时代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二级。
审理: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叶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和老鼠药,在刺杀被害人余某后未施救而自己服下了老鼠药,其行为足以说明具有杀害余某并与之同归于尽的故意,故其没有杀人故意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信。被告人叶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评析:冲动是魔鬼,男女双方要理性看待感情,冷静处理矛盾,相爱容易相守难,感情破裂时要加强沟通,不要一味赌气和冷战,这不利于问题解决。一旦发现对方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要稳住对方情绪,做好自我保护。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01.02.2016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