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妇联“四项措施”提高依法维权工作水平

30.10.2014  14:16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明溪县妇联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提高自身依法维权的工作水平。

        一是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维权意识。把开展妇女普法教育,纳入妇女维权工作的目标管理。每年充分利用“三八”维权月、“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婚姻法》等,引导妇女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畅通渠道,建立维权联动机制。积极联动法院、公安、检察、司法、综治、信访等部门,开辟妇女维权绿色通道,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律师及时办案,最大程度简化妇女维权程序,及时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主动介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要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主动的介入各类涉及女性的纠纷、矛盾中,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同时使各类矛盾纠纷均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是强化服务,拓展维权工作领域。积极创造条件,深入基层从妇女需求出发,真心诚意为她们办实事,联合相关相关部门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就业咨询、用工介绍等一系列服务,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增强致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