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多款电动汽车 明年高速建60个充电点

11.10.2014  11:34

    新华网福州10月11日电(记者 刘丰)两年内,福建将推广1万辆新能源汽车。与这批电动汽车陆续投放相配套的,汽车充电装置也将遍地开花。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福建将完成京台和沈海两条高速30对(60个、上下行)服务区点充电设施项目建设。

    福建目前每天支持2400辆车充电

    据了解,2010年至2014年,福建省电力公司累计投资1.17亿元,建成8座充换电站(福州1座充电站,1座换电站、厦门2座换电站、3个移动仓换电网点,三明1个移动仓换电网点),300个交流充电桩。目前电力公司已建成的充换电设施最大服务能力大约为2400辆车/天。这距离1万辆汽车的充电需求还是有很大的空间。因此,福建各地正加码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目前福建已有福州126路公交车充电站、厦门集美公交车换电站等40多个充电设施正在施工中。按照福建省此前出台的政策,各级政府要制定充换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其中城市新建小区和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充换电设施。此外,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换电设施,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明年,福建电力公司计划投入9900万元,完成京台和沈海两条高速30对(60个、上下行)服务区点充电设施项目建设。”福建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称,2015年,福建公司将按照国网公司统一部署,开展沈海和京台两条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其中沈海高速涉及宁德(4个)、福州(3个)、莆田(2个)、泉州(3个)、厦门(2个)、漳州(4个)六地18个服务区。京台高速涉及三明(2个)、南平(7个)、福州(3个)三地12个服务区。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为2台120KW充电机、4个充电桩进行快充补电模式。

    此外,居民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库),以及在政府机关、公用机构、大型商业区、居民社区等公共区域也可以建设的充电设施。

    福州126路模式将向全省推广

    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据介绍,2014年,福建电力公司将以公交车为优先突破口,计划11月份投入示范运营的福州126路公交充电站将作为“模板”,向全省推广。

    福建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齐安126路公交车充电站共投资762万元,配置11台70KW充电桩(一桩双枪),4台100KW充电桩(一桩双枪),采用0.3C慢充,0.5C快充两种充电模式,为30辆电动公交车服务。在运营维护方面,采用“交钥匙”管理模式,委托康驰巴士公司进行运营维护,康驰巴士公司向电力公司支付充电电费和运营租金,充电电价按政府出台的标准执行,运营租金以充电站年折旧费为起收基准。

    据悉,福建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这主要是考虑客户的负荷率因素,避免随意报装出现“大马拉小车”的现象。

    例如,福州126路公交车充电站报装申请容量为1250KVA,基本电费为26元/KVA·月,康驰公司除每月按大工业电价缴电价电费外,本还应缴1250×26=32500元,全年费用为39万元,按暂免收基本电费方案,即到2020年前,康驰公司每年可省39万元基本电费。

    另外,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