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多措并举 大力推进道德模范选树工作
近日,省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第四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思明区推荐的福建蓝天救援队总队长、厦门蓝天救援队队长陈素珍获评第四届福建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为厦门唯一一个入选者。近年来,思明区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培育好人文化,已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最美洗脚妹”刘丽、“全国道德模范孝老爱亲提名奖”林静端、“全国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提名奖”吕志华、“福建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郑小瑛等道德偶像,并有数十人荣登“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辖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示范引领,好人好事蔚然成风,不断传播弘扬正能量,形成特有的人文品牌。
立足基层,广泛发动,推进评议。
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只有立足于基层,才能使文明之花扎根于肥沃的土壤,长盛不衰。思明区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作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引导基层勤发现、广发动、优推选,重评议。以街道、各单位、居民为主体,立足日常工作,突出重点,发动干部群众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身边的好人好事,以平凡见伟大。把推荐、投票、评议工作作为激励和推动广大干部群众争当模范、提升自我的重要手段,做到人人知晓道德模范,人人参与网络投票,在全区形成推荐评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热潮。
丰富载体,示范引领,弘扬先进。
借助新闻媒介,扩大好人影响面。在厦门晚报开设《身边好人故事会》专栏,刊登报道好人典型事迹,让模范事迹在辖区基层干部群众中广为传诵;通过厦门广播电台、“996社区在线”、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加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作用,扩大网上投票评议力度。以活动促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为品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如开展“价值观论坛”,邀请模范群体讲述自身故事;依托“道德模范在身边网上大看台”开展道德模范进基层系列活动,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军营,不断弘扬道德模范事迹,营造人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健全机制,打造品牌,力求常态。
文明之花培植于沃土。思明区不断健全机制,创建条件,构筑平台,培育品牌。“城市义工”构筑好人有所为的新平台。2012年6月,思明区率先建立城市义工队伍,每周固定开展不同主题的志愿活动并设立N个服务点长期开展服务,以常态化的志愿服务模式取代过去较为零散的、临时性志愿活动。2012年12月22日,“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正式成立,其开放包容、平等参与、互动协作、民主决策的管理模式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志愿者主动参与的热情,为市民参与志愿服务提供了较为便利的平台。“城市义工志愿行动” 至今已成功举办170余场,活动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优秀义工,如“全能志愿者”“中国好人”王忠武,“全国最美家庭”许志仁一家,“厦门市道德模范”蓝永生等,城市义工成为市民身边的“好人”,成为城市的“第二110”,在社会各界产生较大影响。“爱心品牌”持续搭建凡人行善举的服务平台。早在2004年5月,思明区就在全国首创“爱心超市”。近年来,思明区不断拓展“爱心超市”的内涵和外延,创造性地开展了“爱心网校”、“爱心餐桌”、“爱心课堂”、“爱心圆愿”、“爱心助学”、“爱心铃”和“爱心基金”等相关活动,其关爱面涉及孤寡老人、残疾人、贫困家庭、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困难和弱势群体。各种“爱心”活动为思明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搭建了坚实有力的物质平台,也为好人有所为构筑了多样的活动渠道。出台政策为好人养成提供“温暖土壤”。 2011年,思明区率先研究制定了《思明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有效地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激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制定并完善《思明区城市义工奖励规定》,根据义工服务时间和服务业绩开展星级义工评选,对优秀义工颁发“星级义工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学好人,帮好人,做好人,榜样的力量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一个个平凡而感人的事迹,激荡起阵阵文明新风,叠加起思明区的道德高度。“思明好人”从精神、思想、行动等方方面面推动着城区文明发展的步伐,用爱心丰富着文明城市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今后,思明区将进一步加大各类典型挖掘和评选工作力度,努力推出更多先进典型和时代楷模,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美丽厦门、幸福思明建设。(思明区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