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用新政策

30.11.2014  14:15

    明天、也就是下月开始,海关注册企业分类将从原来的五个等级变为三类。导报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就意味着,今后,厦门海关注册登记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再分为AA、A、B、C、D等五个类别,而是以企业信用状况为基础,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又分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目前,厦门关区共有AA类企业79家、A类企业1800多家,这两类企业将于12月1日起分别自动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而B类企业适用为一般信用企业,现有的C、D类企业将按照《办法》重新认定其信用等级。

    据介绍,《办法》认定的认证企业将适用我国与其他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所赋予的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措施。今后,“认证企业”出口产品将更具国际竞争力。

    另外,为了给予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办法》将所有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都纳入了信用管理体系中,科学设定认证指标,取消认证企业关于企业规模和注册登记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论规模大小、成立时间长短,都有资格申请认证成为高信用企业。《办法》实施后,海关将采集企业的相关信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 (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马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