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烟花爆竹2月12日开禁 严打烟花非法入闽渠道
21.01.2015 21:1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1月21日电(记者 刘丰)福建省公安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春节期间,福州仍执行烟花爆竹限放,燃放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四到来年正月十五。
福建省公安厅从昨天开始到26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7天、以集中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行动期间,福建全省将启动入闽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堵截非法烟花爆竹入闽渠道。今天起,福建省公安厅还将下派3个督导组,到武平、永定、荔城等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开展驻点督导。行动结束后,公安厅还将联合省交通厅、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人员,赴全省各地开展为期1周的巡回督导。
公安部门提醒:当前,春节、元宵节日益临近,不少群众有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愿望。但从保护环境和保障安全的角度,建议广大群众尽量不要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如果一定要燃放,则一定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非法、伪劣烟花爆竹稳定性差,燃放时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一定要科学运输和存放烟花爆竹,拖、拉、摔、摩擦烟花爆竹都有可能引起爆燃,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冒险用公共交通工具、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载运烟花爆竹;一定要做到文明、安全燃放,地方政府都有出台烟花爆竹燃放相关政策,要了解哪些地方、什么时间禁止燃放,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燃放过程中出现瞎火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凑近观看,要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最重要的是,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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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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