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旅游突发事件应急 增旅游重大活动危机类别

22.09.2014  13:14

  东南快报讯 今后,在旅游突发事件中,新增了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福州市旅游局对2012年2月份出台的《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新完成修订的《应急预案》,将旅游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其他事件六类。其中,本次新增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

  同时,新《应急预案》对旅游突发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进行新的规定。

  修订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中毒死亡,含本数,以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严重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人数在1000人以上,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旅游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则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下同),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的旅游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严重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人数在20人以上、200人以下,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较严重影响的旅游突发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20人以下,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影响的旅游突发事件。

  另悉,新《应急预案》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分为四个级别(四级Ⅳ、三级Ⅲ、二级Ⅱ和一级Ⅰ),一级为最高级别,分别用蓝色(提供相关信息)、黄色(提示注意事项)、橙色(劝告不要前往)和红色(警告不要前往)标示,并要求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短消息、各类公共显示屏、网络(微博、微信、新闻公众媒体)等公共媒体进行提示发布。

  (东南快报记者 夏菁)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