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突出八个方面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06.03.2015 18:05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3月6日讯(郑天兰)3月4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并就扎实推进当前和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2015年1月16日印发的《福建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为期一年,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1.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2.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3.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4.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5.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
6.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7.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8.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各级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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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15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