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惠民政策新举措——城乡低保人员参投小额保险

11.12.2014  09:57

  2014年蕉城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整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有计划地将节约的“三公”经费用于落实蕉城区惠民政策,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从2015年1月1日起蕉城区民政局作为投保人,用全区节约下来的108万元工作经费为城乡低保人员投保低保人员小额保险,共惠及全区15375名城乡低保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小额保险,为每个承保人提供每人每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000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10000元,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住院津贴每日40元,年最高为7200元的保险保障。

  近年来,随着各项救助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低保群众属于弱势群体,收入水平较低,发生疾病和意外死亡的风险相对较高,一旦低保家庭成员,特别是主要劳动力发生意外事故或疾病死亡,会使全家陷入更大的经济困难,对意外伤害补助的需求更为迫切。通过补充救助的小额保险,对低保群体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造成的身故或伤残提供补充救助,可为其家庭缓解生活上的困难。(蕉城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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