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好家务事奏响和谐曲

15.04.2021  21:41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坚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的工作理念,全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通过创新“诉前家访、诉中调查、案后回访”三流程审判方式,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促进家庭和睦、家风和顺、社会和谐。

诉前家访进万家门

为摸清家事案件背后复杂的人身财产关系,找准纠纷产生的根源,永定区法院建立家事案件诉前“一案一访”制度,通过诉前实地走访、线上访问的方式“把脉问诊”,找准化解矛盾的办法和路径。

小吴与小张是一对离异夫妻,共同生育的两个女儿都随母亲小张一起生活。前不久,小吴向永定区法院申请变更大女儿小婷的抚养权。但立案庭法官杨晓经过实地走访发现,小张目前的家庭条件明显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于是她从孩子更好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做小吴的工作。最终,小吴选择了撤诉。

一案一访”会不会带来工作量的激增?永定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广勇告诉记者,家事案件有自身的特殊性。该院在诉前阶段组织立案庭法官进行走访,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及时解开心结,矛盾对抗不激烈的可以就地化解,另一方面是为了将案件情况记录在册,方便承办法官后续查阅了解,帮助法官把准纠纷症结,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审理时长。

据了解,2020年以来,永定区法院诉前访调家事案件332件,就地劝和家事纠纷56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此前缩短13天。

诉中调查知万家情

2019年11月,永定区法院选聘20余名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担任家事调查员参与家事案件审理。在法官的指导下,他们在工作中推行“4+3”调查模式。所谓“4”是指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情感进行“倾听陈述—安抚情绪—引导回忆—消除隔阂”四步引导。而“3”是通过入户调查查清婚姻危机类型、查清家庭生活背景、查清有无和好可能。

永定区法院民事庭庭长李良武告诉记者:“家事调查员入户调查,法院提交家事调查报告或者陈述调查意见,有利于帮助法官全面了解当事人婚姻家庭矛盾现状,发现问题症结所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修复受损婚姻关系,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永定区法院还设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聘任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社会知名人士、宗族长者、土楼楼主等人员担任特邀家事调解员,引入多元力量定分止争。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永定区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58件,调解147件,撤诉165件,帮助挽回家庭婚姻156件。

案后回访解万家忧

审理家事案件,不仅要追求“案结”,更要注重“事了”。为此,永定区法院加强案后回访,瞄准做好情感修复,着力做好“下半篇文章”。“我们不仅要让裁判结果‘看起来很美’,还要‘用起来很好’‘想起来很暖’。”李良武说道。

2020年12月21日,永定区法院法官林祥贞、林秀等人带着一碗暖暖的汤圆,来到黄奶奶家中回访。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拉着法官的手说,自从法院调解后,五个子女都按时支付了赡养费。法官们放下心来。

83岁的黄奶奶,育有两子三女,是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2019年8月,因两个儿子推脱不愿意赡养,黄奶奶将五子女告上法庭。后来经过法官巧妙利用客家家训调解,黄奶奶的子女认识到了错误。

为加强家事案件判后当事人情感、伦理、人际关系的调整与修复,永定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构建“1+N”案后回访帮扶机制,重点针对老弱病残幼等五类人员进行案后回访,追踪判后效果,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永定区法院副院长张志芳表示,家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永定区法院将着力推进客家“”文化与家事审判的深度融合,探索家事审理工作新模式新做法,让家事审理更好地兼顾情理法的统一。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