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花开香四溢--省检察院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见闻
福建检察网4月3日讯(法制今报记者 雷闽娟)
2月28日,是省检察院机关全体干警值得庆贺的日子,中央文明委授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消息传来,全院上下一片欢呼。抚脉争创历程,从省级文明单位,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再到这次摘取“全国文明单位”的桂冠,每一步都留下院领导和全体干警深深的文明印迹。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意义重大。检察干警良好的职业操守,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文明使执法作风更加严谨规范,文明促进公正,文明提升亲和,文明塑造形象,文明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泽中如是说。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在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陪同下参观全省检察机关“讲亲和、立公信”书法作品展
文明花开香四溢走廊里名言警句随处可见,讲堂内道德讲坛持续开讲,办公区、接访室秩序井然……走进省检察院,文明气息扑面而来。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系统工程,涉及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是精神文明创建主体,我们要全院上下一盘棋,以主人翁的态度主动投入创建,做到人人参与,着眼全局,为创建工作添光加彩。”在一次动员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说。
省检察院机关争创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有着光荣的传统,在院领导和干警们的共同努力下,连续六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以此在2012年成为全国文明单位的培育对象。群雁高飞头雁领,省检察院党组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高度重视,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全院上下一盘棋,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为目标,高点定位,强基固本,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展示检察机关的文明形象。
省检察院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中的思想道德含量,抓住学习,内强素养。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反复强调要养成学习自觉,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工作需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争做学习型检察官。如今,在省检察院机关,到处书影浓浓、书香飘逸……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石建平参观检察文化长廊
志愿精神耀检徽“大爷,您带这么多行李,我来帮你背。”“师傅,您是要自助取票吗?来,我带您过去。”每到春运期间,火车站都会出现一群身穿检察制服的志愿者,他们一句句既礼貌又亲切的话语让旅客在寒冷的冬日倍感温暖,他们始终保持微笑,热情引领旅客购票、引导旅客进站上车、发放班车时刻表、运送行李、照顾老幼等等,为踏上返乡之路的人们提供各种服务,为繁忙的春运增添一抹温馨与暖色。
“我们院在职党员干部有376名,占在职干部的92.2%,我院坚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线,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组建了四支志愿服务分队,坚持每年围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普法宣传、应急救援等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省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兰忠平介绍说。
“我的新年愿望是想要一个新书包。”“我想要一套文具。”“我想要一本书。”“我想要一件新衣服。”……这是福州市洋下西社区留守儿童的“微心愿”。今年春节前,省检察院志愿服务队干警来到该社区,开展“点亮微心愿、传递正能量”活动,亲自点亮了孩子们心中的愿望。这是今年省检察院志愿服务队开展的“送温暖献爱心”主题活动之一,通过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做到学校、做进社区、做到基层,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增强了省院机关文明建设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又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干警们也得到了心灵的慰藉和德行的升华。如今,省检察院志愿服务队已经成为省检察院这个文明单位的“金字招牌”。
省院机关定期组织读书交流活动
女检察官上街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补植复绿”为生态文明添绿荫“多亏了检察机关的补植复绿工作机制!不然我现在已经在监狱服刑了。”近日,收到缓刑判决书的被告人罗某十分感慨。在我省,有很多与罗某一样的毁林犯罪嫌疑人因检察机关补植复绿工作机制而避免了入狱服刑,与此同时,将近178650亩的被毁林地也因此重新披上了绿装。
催生这个充满司法温情的“补植复绿”机制还要从9年前的一起森林火灾说起。“2006年,南靖县检察院在办理刘金榜失火毁林900多亩一案中,通过家访了解到,其妻女均是智障患者,生活困难,便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以补植林木替代民事赔偿。这个处理方式受到当地群众赞誉,不少群众主动帮其履行补植义务,由此催生了‘补植复绿’工作机制。”省检察院林业检察处周丕建副处长向记者介绍,“ ‘补植复绿’制度经过近4年的探索,2010年3月,省检察院在南靖召开现场会,交流各地成功经验做法,补植复绿就此在全省推广。去年,来自5省市的10位全国人大代表应邀来我省视察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对我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称福建经验值得推广。”
省检察院坚持把严格公正执法作为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我省的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省检察院突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的司法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去年,总结“补植复绿”做法,推广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生态领域案件应用修复补偿机制21件,探索提起生态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等14件。
开展帮教活动
开展“我为文明单位添彩”无偿献血活动
“两大品牌”促进文明检察
去年9月,到校报到才几天的大学新生小黄,给德化县检察院的帮教检察官刘炳坤打来电话表示感谢。2013年,德化县检察院对参与聚众斗殴的十余名在校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选派青年干警对他们进行结对帮教。在这起案件中,共有11名涉案未成年人参加了去年的高考,而且全部考上他们报考的高校,其中小黄的成绩高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线,另有3名被帮教学生也超过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听到这一喜讯,参与帮教的检察官倍感欣慰。一名女检察官在她的微博里写道:“第一次发现我们的检察工作能够有如此不一样的价值,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能够挽救一个家庭!”
省检察院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文明创建品牌,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指导全省未检工作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全过程,注重为失足青少年铺造回归之路,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等制度和加强预防工作,走出符合地域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大胆探索,走出既符合地域特色,又符合涉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检工作模式,很多经验值得总结推广。”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未检处处长张寒玉在我省参加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现场会时,对未检工作给予肯定。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成为一个文明社会的标志。为推进诚信建设,省检察院机关建立了全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通过查询,使行贿犯罪付出应有的代价,承担应有的风险,使诚实守信,依法办事,依法经营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对遏制贿赂、促进诚信建设、优化廉政环境等方面发挥特有的作用。”省检察院预防处伊向荣处长介绍说。
“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的东风,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扎实的工作推进省院机关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全国文明单位增光添彩。”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朱隽表示。
(法制今报记者 雷闽娟文 冯勇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