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4年省直机关A版)
来源:省直机关文明办
说 明:
一、省级文明单位是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经济(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文化文明工作、社会和谐工作和生态文明工作“五位一体”抓落实,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二、本体系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八条“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从省直机关实际出发进行了充实和细化,共设置7个测评项目、12个测评指标,总分为100分。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四种方法。
四、届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
1、届期内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和违法。
2、届期内单位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届期内发生刑事案件,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五、考评结果将征求所在地设区市文明办(含结对共建社区)和市直机关工委意见,其中包括省市共建推进会提出的开展“五个一”活动的落实情况。对省创建文明行业各参赛行业省直主管部门申报对象的考评结果,将征求各设区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意见。
测评项目 | 指标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分值 | ||||||||||
Ⅰ-1 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 | Ⅱ-1 组织领导 | Ⅲ-1 领导重视 | 1) 主要领导负总责,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分工负责,专兼职人员、职责落实; 2) 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 3) 党建和文明创建活动经费有保障。 | 材料审核 | 3 | ||||||||||
每项各1分 | |||||||||||||||
Ⅲ-2 创建工作规范有序 | 1) 届期创建有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2) 重大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情况、图文资料齐全; 3) 每年向上级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信息四次以上。 | 材料审核 | 3 | ||||||||||||
每项各1分 | |||||||||||||||
Ⅱ-2 班子建设 | Ⅲ-3 党组织建设 | 1) 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班子健全,基层党支部一岗双责落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定期检查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2) 每年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务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薄弱环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 | 材料审核 | 4 | |||||||||||
每项各2分 | |||||||||||||||
Ⅲ-4 理论学习 | 1) 制定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积极参加省直机关(或组织开展)读书活动; 2) 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学以致用;按照上级要求, 认真完成干部教育培训和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 材料审核 | 3 | ||||||||||||
每项各1分 | |||||||||||||||
Ⅲ-5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1) 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和整改回头看工作; 2) 机关党组织落实“五个一”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专题辅导、一次先进典型报告会、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次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 3) 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单位作风切实改进,群众测评满意率90%以上。 | 材料审核
| 3 | ||||||||||||
每项各1分 | |||||||||||||||
Ⅲ-6 党风廉政建设 | 1)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厘清岗位职能,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2)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取得有效成果。 | 材料审核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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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各2分(一般干部发生案件每案扣1分,自查不扣分) | |||||||||||||||
Ⅰ-2 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 | Ⅱ-3 工作效能 (测评非生产经营单位) | Ⅲ-7 履行职责 | 1) 班子分工明确,统筹、执行、落实能力强,履行单位职责好; 2) 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成效居同行业前列,受到上级表彰、肯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干部职工无被效能告诫; 3) 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同级党委、政府及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4) 结合单位实际,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8 | ||||||||||
每项各2分 | |||||||||||||||
Ⅱ-4 社会效益 (测评生产经营单位) | Ⅲ-8 经济效益 | 1) 坚持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 2) 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当地和本行业前列。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2 | |||||||||||
每项各1分 | |||||||||||||||
Ⅲ-9 诚信建设 | 1)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结合实际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2) 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无出现偷税、漏税现象; 3) 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应付款项; 4) 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保险。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4 | ||||||||||||
每项各1分 | |||||||||||||||
Ⅲ-10 环保工作 | 1) 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 环保制度健全,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3) 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4) 环保设施齐全,运转良好。 |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 2 | ||||||||||||
每项各0.5分 | |||||||||||||||
Ⅰ-3 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 | Ⅱ-5 思想道德建设 | Ⅲ-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与实践 | 1)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24字”深入人心,每年开展4次以上以“四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与实践活动;“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 2) 弘扬福建精神,恪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开展“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作表率”活动; 3) 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评选推荐、投票、学习宣传活动; 4) 每年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实践活动3次以上。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6 | ||||||||||
第1、2项各2分,第3、4项各1分 | |||||||||||||||
Ⅲ-12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 1)积极参与省市共建文明城市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交通、优美环境、志愿服务、道德教育等“六大共建”; 2)宣传普及创建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共建意识; 3)大兴遵德守礼之风,认真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活动; 4)深入开展勤俭节约、节能活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开展节能宣传培训,规范管理,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9 | ||||||||||||
第1项4分,第2项1分,第3、4项各2分 | |||||||||||||||
Ⅱ-6 履行社会责任 | Ⅲ-13 公益活动 | 1) 踊跃参加扶贫济困、结对帮扶、爱心慈善、社会救助等活动;在共建社区结对帮扶三户,每户每年不少于3000元(或缴纳志愿服务基金); 2) 积极创作、刊登公益广告; 3) 每年至少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且年平均献血人次占单位在职干部职 工总数10%以上(含干部职工街头献血)。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4 | |||||||||||
第1项2分,第2、3项各1分 | |||||||||||||||
Ⅲ-14 志愿服务活动 | 1) 成立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单位在职党员、团员30%以上;积极开展“学长汀,推进生态省建设作表率”活动; 2) 围绕敬老、爱幼、帮困、助残等,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明礼仪知识系统普及、文明交通、网络文明传播等,开展“文明福建·有你有我”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绿化美化、清理脏乱、整治污染等,开展义务植树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3) 结合单位实际,建立注册登记、培训管理、党团员带头等志愿服务制度。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6 | ||||||||||||
第1项2分,第2项3分,第3项1分 | |||||||||||||||
Ⅲ-15 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1) 机关关工委机构健全且发挥作用,结合单位实际,积极为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和开 展活动上办好事实事; 2) 主动作为,积极支持网吧、网络、校园周边环境、荧屏声频等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 | 材料审核 | 2 | ||||||||||||
每项各1分 | |||||||||||||||
Ⅰ-4 科教文体活跃,队伍健康向上 | Ⅱ-7 文体活动与文化设施 | Ⅲ-16 文体活动 | 1) 积极参加省直机关文体活动;每年单位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次数≥5次; 2) 文化讲坛、思想论坛务实有效,持续常态,有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有专人负责,有活 动制度;重视机关统战工作,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活动提供保障,工青妇组织健全,开展先进职工之家、工人先锋号、五四红旗团组织、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4 | ||||||||||
第1项1分,第2项3分 | |||||||||||||||
Ⅲ-17 文化设施 | 1) 单位设置文体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娱乐、健身器材;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办好图书阅览室和机关墙体文化宣传栏; 2) 积极参与驻地社区(村)群众性文体活动; 3) 有配备篮球场、广场等室外活动场所的,最大限度开放文体资源。 | 实地考察 | 3 | ||||||||||||
第1项2分,第2、3项各0.5分 | |||||||||||||||
Ⅰ-5 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 | Ⅱ-8 管理制度 | Ⅲ-18 制度建设 | 1)单位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规范;落实本单位机关“1263”党建工作机制;党组(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按规定比例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干部,有统战工作任务的单位设立统战委员或专人负责统战工作;开展“三级联创”,实施“系统带动”; 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主动简化办事流程; 3) 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平安单位建设落实。 | 材料审核 | 7 | ||||||||||
第1项5分,第2、3项各1分 | |||||||||||||||
Ⅱ-9 作风民主 | Ⅲ-19 科学民主决策 | 1) 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 2) 民主气氛浓厚,纪律严明、奖罚分明。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2 | |||||||||||
每项各1分 | |||||||||||||||
Ⅲ-20 政务公开 | 1) 建立党(政、院、校)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公开单位政务落实完成情况; 2) 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2 | ||||||||||||
每项各1分 | |||||||||||||||
Ⅰ-6 工作环境优美,服务规范高效 | Ⅱ-10 工作环境 | Ⅲ-21 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 1) 工作场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单位桌椅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2) 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整洁,建筑物周边没有出现乱倒垃圾、乱涂乱贴、乱停放车辆等现象;服务窗口党组织健全,领导定期带班,选派优秀党员进住,党员佩带党徽和亮牌履职; 3) 有传播文明风尚的环境布置,服务窗口推行态度优、时效优、便利优、质量优的“四优”服务; 4) 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所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吸烟现象。 | 实地考察 | 5 | ||||||||||
第1、3、4项各1分,第2项2分 | |||||||||||||||
Ⅱ-11 服务行为 | Ⅲ-22 服务规范化建设 | 1) 积极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践行下基层“五不”要求;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扎实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 2) 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公布上墙; 3) 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有制服的单位要统一着装; 4) 提供办事必需的各种用品,为服务相对人进入服务场所提供便利; 5) 动态调节服务力量,减少服务窗口排长队现象,有效缩短服务相对人等候时间; 6)在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窗口、投诉电话、投诉箱,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7)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畅通。 |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7 | |||||||||||
第1项4分,第2、3、4、5、6、7项各0.5分 | |||||||||||||||
Ⅰ-7特色创建情况 | Ⅱ-12 特色创建 | Ⅲ-23 优秀加分 | 1)单位党组织获省直以上表彰; 2)主要业务发展指标居同业前列、业务综合工作获省级以上表彰; 3)获无偿献血先进单位表彰; 4)获省直机关以上优秀志愿服务系列表彰; 5)单位参加省直机关文体活动获三等以上奖项; 6)单位工会组织获省直以上表彰; 7)单位青年组织获省直以上表彰; 8)单位妇女组织获省直以上表彰; 9)单位关工委组织获省直以上表彰; 10)单位有入选全国、福建省道德模范和“好人榜”; 11)特色创建经验在省直以上有关文明创建会议上交流或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12)入围省直“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作表率”十佳典型; 13)入围省直“学长汀,推进生态省建设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 14)入围省直“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 15)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测评成绩公共服务类前10名,司法、行政、执法类前3名的省级主管部门。 | 材料审核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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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各1分(注:省直以上表彰不含本厅局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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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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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核评分 | 日常管理评分 | 届中初评得分 | 总 评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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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分 | 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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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评议: 一、特色创建:
二、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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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签名